当事人陈某的家人来到潼南法院,亲手将一面书写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法官手中,感谢潼南法院执行局干警高效执行,使陈某的工伤仲裁赔偿款及时执行到位。
陈某系潼南区某页岩砖厂员工,2015年12月他在上班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伤愈后经鉴定为七级伤残。陈某向潼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于2018年2月作出仲裁调解书,潼南区某页岩砖厂支付陈某各项工伤保险费用共计125000元。砖厂一直怠于履行义务,2018年7月,陈某向潼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着手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进行了 “总对总”“点对点”查询,同时实地走访了砖厂,但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在潼南区龙形镇人民政府有70余万元的关闭矿山补助资金刚到账,随即火速前往龙形镇人民政府了解情况,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125000元扣划至本院执行专户,当天向陈某支付了案款。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该案从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到执行完毕只用了七天的时间,执行法官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温暖了当事人的心,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