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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了,当事人的案子一样要办!”
  发布时间:2020-03-16 11:34:43 打印 字号: | |

“太感谢法官你们了,没想到不到一小时就把事情解决了。”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周致余收到一条微信语音信息,这得从他在居家隔离期间,利用微信远程成功调解的一起案件说起。

承办法官周致余的家属是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一线抗“疫”工作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周致余法官需要居家隔离。“居家隔离了,当事人的案子一样要办!”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他,一直惦记着手中的案件,于是他决定积极借助网络、电话等渠道,推进案件进展。

当日调解的案件是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2017年5月,被告谭某在原告李某处租赁挖掘机,只支付了部分租赁款。在原告李某多次催收下,被告谭某承诺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余款。但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谭某仍未兑现承诺,原告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谭某支付租赁挖掘机的租赁款。

调解前,周致余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当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建立法官、书记员、当事人的微信群,决定对该案进行线上开庭调解。

调解时,身处四地的法官、书记员和双方当事人利用微信视频即时开庭,书记员用手机录屏软件,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在不到一个小时,双方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谭某于2020年5月31日前向原告李某支付挖掘机租赁费20000元。

面对当事人的感谢,周法官很平静:“疫情当前,坚守工作岗位,为当事人排忧解纷,是人民法官义不容辞的责任。”


 
来源:潼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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