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潼南法院利用微信视频群聊和小程序“云上法庭”,分别就两起民事案件召开庭前会议。
该两起案件均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原被告未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遂原告起诉至潼南法院。立案后,当事人向法院就伤残等级等项目申请了鉴定,需要组织双方当事人对申请鉴定的证据进行质证。
3月10日和3月13日,法官利用微信视频群聊和“云上法庭”小程序,分别就两起案件线上召开庭前会议,让身处异地的当事人视频连线“隔空”对话,规范有序地完成了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证据交换、以及归纳争议焦点等庭前会议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潼南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网上立案、网上质证、网上开庭等方式开展诉讼活动。召开在线庭前会议,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提高了庭审效率,是推进庭前会议制度常态化的重要方式。为认真贯彻落实庭前会议制度,3月初,潼南法院及时制定了《办理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并对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为推动落实庭前会议制度、提高庭审效率,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