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和公信力,6月16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与重庆市潼南公证处举行签约仪式,共同签订《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协议》。区法院院长李春燕、区法院执行局长程增祥、区司法局局长张旭、区司法局副局长张连新、区公证处主任高山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仪式。
签约前,双方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李春燕院长介绍了区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阐述了双方开展合作的领域以及引入公证处参与执行的积极效果。张旭局长代表区司法局党组对司法辅助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要求区公证处扎实有序开展好司法辅助有关工作,发挥好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把服务群众的这件实事办优办好。
按照合作协议,潼南公证处将为区法院提供包括参与首次约谈、集约送达、财产调查及勘验现场、终本调查等司法辅助事务。本次合作有助于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工作创新,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
签约仪式结束后,李春燕院长和张旭局长共同为“重庆市潼南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揭牌,标志着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