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近日,潼南法院双江法庭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崇龛镇某村,巡回审判一起离婚案件,并开展了以“婚姻家庭”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原告彭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于2002年相识,于2006年登记结婚,共生育两女一子。婚后,原、被告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彭某某便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不成一致意见。于是,法官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双江法庭利用车载法庭就地开展了以“婚姻家庭”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为现场群众播放婚姻法庭系列普法短片,发放了该院编撰的《以案释法》《诉讼指南》等普法手册,引导群众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矛盾,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
在村委会会议室,法官结合经典案例,通俗易懂地向村民们讲解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和离婚财产分割等法律知识,引导村民们在遇到问题时保持冷静、理性处理,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问题。
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下一步,潼南法院双江法庭将继续立足基层司法职能,持续深入做好巡回审判工作的同时,主动送法进乡村,促进矛盾纠纷源头上预防和实质性化解,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