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潼南法院通过“放水养鱼”方式成功替17名离职员工执行到位企业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7万余元。该系列案件的成功处置,是潼南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探索惠民兴商多元化解的又一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17年至2023年期间,黄某、陈某等17人在潼南区某酒店分别从事后勤经理、服务员等工作,后该酒店以经营不善为由,多次拖欠职工工资。该系列案经潼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潼南区某酒店应给付黄某、陈某等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合计37万余元。
执行过程
该系列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酒店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酒店尚在营业,遂对酒店内所有设施、设备进行了“活查封”,即查封但不影响正常使用。若进一步对上述查封物品进行司法处置,将增加当事人的维权时间、评估费等司法成本,也会对酒店正常营业产生影响。为更好地了解酒店经营状况,法院依法传唤该酒店法定代表人杨某来院接受调查,但杨某却多次避而不见,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24年2月夜间,申请执行人黄某等人通过“执行110”举报热线联系潼南法院,称杨某在酒店出现。备勤干警立即整队出发,将杨某传唤到院。
杨某陈述,目前酒店经营状况十分困难,若一次性全部偿还执行款,酒店后续经营将难以为继。执行法官考虑到,若强制要求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案款,可能影响酒店资金链,继而造成酒店其他在职员工的利益受损,结局不过是“割肉补疮”,后续也会衍生其他案件,不利于“执源治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执行法官遂提议,先由酒店支付10万元,余下27万余元由酒店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经营所得利润来偿还。双方当事人对该意见均表示同意。节日期间,酒店经营状况大有改观,营收颇丰。近期,酒店按照约定将剩余案款全部支付给了黄某等职工。至此,该系列执行案得到圆满处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潼南法院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和“如我在执”理念,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案件执行新机制,紧盯矛盾纠纷根源,强化执源治理,因案施策、定制个案解决方案,妥善处理保护企业正常经营与涉民生案件执行之间的关系,在持续做好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同时,帮助企业及时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实现保民生和护营商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