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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解企忧 纸短情长诉衷情
作者:刘翔  发布时间:2024-08-29 16:25:53 打印 字号: | |

“你们的严肃执法和温情关怀,过程中的贴心和暖心的话语让我们倍感温馨,也更加坚定了对司法公正的信心”。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涉民营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不久,该院收到了一封千字感谢信,字里行间洋溢民营企业对潼南法院用心用情办案的真挚感谢和充分肯定。

原告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系从事智能农机装备销售、维修的公司,被告重庆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生物公司)系从事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的公司。两家公司2020年8月签订了《果蔬采后设备购销合同》,约定某生物公司购买某科技公司的选果机械设备一套,合同总金额为230余万元。

合同签订后,某科技公司按照约定提供了相关设备及安装服务,某生物公司依约支付了大部分货款后,就未继续支付余款。为了让某生物公司尽快支付余款,某科技公司于2023年9月和2023年11月,通过远程设备停止某生物公司所购设备的运行。

某生物公司认为某科技公司在未告知情况下停止设备的运行,给某生物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故拒绝支付剩余货款。2024年6月,某科技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潼南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并提起了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经过,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是双方矛盾积累较深,所以绝不能“一判了之”,于是迅速与双方取得联系,组织调解。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秉承“如我在诉”的理念,从维护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换位思考,并对某生物公司阐明拒不支付货款将面临的法律风险。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并在法官见证下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

结案后,承办法官又积极指导某科技公司申请解除保全,帮助某生物公司化解账户被冻结的燃眉之急,最终实现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不久后,潼南法院便收到某生物公司送来的感激信。这封感谢信,不仅是对潼南法院的鞭策和鼓励,也是潼南法院坚持能动履职,高效暖心护企的生动写照。

下一步,潼南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听企声、问企需、解企忧,以精准的司法服务助力辖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潼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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